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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特性

⁃ 香港首隻亞太元宇宙主動型管理ETF*

- 簡單的工具助投資者在亞太(新西蘭除外)投資元宇宙相關行業。擬投資的元宇宙業務公司可能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類別:擴增實境/虛擬實境、人工智能、 社交媒體、網絡遊戲、 數碼交易、裝置和平台。

- 經驗豐富的投資管理團隊助投資者主動挑選區塊鏈技術公司。投資管理團隊將揀選當前業務及/或未來項目計劃而言屬於涉及元宇宙業務的公司。

*資料來源:彭博社,2022 年 6 月 16 日

重要資料

重要資料

子基金的投資目標是透過主要投資於從事有助推動元宇宙(定義見下文)發展及運作的活動或提供相關產品、服務或技術(「元宇宙業務」)的亞太區(新西蘭除外)公司,以實現長期資本增長,惟概不能保證子基金一定會達到其投資目標。

三星亞太元宇宙概念(新西蘭除外)ETF(「子基金」)是三星ETF信託的子基金,而三星ETF信託是根據香港法律成立的傘子單位信託基金。子基金的單位(「基金單位」)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上市。基金單位如上市股票一般在聯交所買賣。本基金是根據證監會發佈的《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守則」)第8.10 章規定的主動式管理交易所買賣基金(「ETF」)。

1. 投資風險
• 子基金投資組合的價值可能因下列任何主要風險因素而下跌,因此閣下在子基金的投資可能蒙受損失。概不能保證一定可付還本金。

2. 主動投資管理風險
• 子基金採取主動管理投資策略。子基金並不擬跟蹤任何指數或基準,管理人亦不會進行模擬或代表性抽樣。管理人作出的投資選擇及/或執行的程序可能導致子基金表現遜於其他具有類似目標的跟蹤指數基金,因此,子基金可能無法實現其目標。

3. 股票市場風險
• 子基金的股本證券投資須承受一般市場風險,其價值可能受若干因素影響而波動,例如投資情緒、政治及經濟情況的變化及與發行人有關的特定因素。
• 子基金可投資於小型及/或中型資本公司。與較大型資本公司相比,小型資本及中型資本公司的股票一般流動性較低,其股價亦較容易受不利的經濟發展影響。
• 為子基金股本證券進行交易的某些證券交易所可能有權暫停或限制任何證券在相關交易所買賣。政府或監管機構亦可實施可能影響金融市場的政策。
• 子基金將投資的某些國家可能會限制外國投資或匯回收益、資本或出售證券所得收益,或可能會干預外匯匯率。子基金投資於這些國家可能會招致較高的成本。這些限制可能會局限子基金在這些國家的投資能力,並導致子基金延遲投資或匯回資本。

4. 嶄新概念風險
• 元宇宙是一個嶄新的概念。元宇宙的某些範疇是建基於一些未經測試的技術。在這些技術獲得更廣泛的應用之前,元宇宙概念對涉及元宇宙業務(如下文所詳述)的公司所帶來的風險可能不會展現。一些用戶可能會透過不誠實或非法使用涉及元宇宙業務的公司所提供的技術或服務,從事詐騙活動或交易,因而令元宇宙內其他用戶可能承受涉及騙局或欺詐行為的風險。未來監管制度的發展可能會影響元宇宙的生存能力,以至涉及元宇宙業務的公司的業務前景。涉及元宇宙業務的公司的價值未必能直接反映其與元宇宙的聯繫,並可能會受到其他業務運作所影響。元宇宙的發展規模亦可能不足以為涉及元宇宙業務的眾多或所有公司提供可識別的經濟利益。

5. 與涉及元宇宙業務的公司相關的風險
• 營運歷史有限的風險:不少涉及元宇宙業務的公司的營運歷史相對較短。這些公司的證券價格向來較其他證券更為波動,尤其是短期價格。涉及元宇宙業務的公司一般亦須面對激烈競爭,可能對其利潤率產生不利影響。
• 技術改變的風險:由於技術發展迅速、新產品或服務不斷推陳出新、增長率變化無法預期,以及對專才服務的競爭,令涉及元宇宙業務公司的盈利能力尤其易受產品或服務過時所影響。
• 政府干預風險:涉及元宇宙業務的公司容易受到重大政府干預所影響。倘若投資於這些公司及/或取用其產品受到限制,這些公司的財務狀況及營運業績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
• 監管風險及知識產權風險:元宇宙業務將會受到越來越多的監管審查,包括與私隱、數據保護、內容監管、知識產權及競爭等範疇相關的法律及規例。這些法律及規例可能會作出變更,其詮釋亦存有不確定性,並可能引致索償、商業慣例變更、罰款、營運成本增加或用戶增長或用戶參與度下降,甚或對元宇宙業務造成損害。
• 龐大資本投資風險:涉及元宇宙業務的公司一般都需要在產品或服務研發方面投入龐大資金,可能對其資金成本和財務狀況構成競爭壓力,從而影響其利潤率,甚至可能在可預見的未來引致重大營運損失。概不能保證這些公司開發的產品或服務必定取得成功或被市場廣泛接受或被接受。
• 網絡攻擊風險:涉及元宇宙業務的公司容易發生網絡安全問題或漏洞。若干涉及元宇宙業務的公司有較大機會成為駭客攻擊、竊取專有或消費者資料或造成服務中斷的特定目標。這些風險一旦實現,可能會導致業務或用戶數據或資料上的重大損失,並對公司業績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 受到其他相關行業影響的風險:子基金的表現可能受到與不同行業及主題有關的風險所影響,包括人工智能、半導體、互聯網、軟件、通訊服務、互動媒體與服務,以及娛樂。這些行業或主題的公司的業務運作波動,將會對子基金的資產淨值造成不利影響。

6. 行業集中風險
• 子基金的投資集中於涉及元宇宙業務的公司,與其他經濟行業相比,此類公司的價格表現可能會出現相對較大的波動。相對於擁有較多元化投資組合的基金,子基金的價值可能更為波動,並可能更易受到影響有關行業的不利經濟、政治、政策、外匯、流動性、稅務、法律或監管事件所影響。

7. 地域集中風險
• 由於子基金主要投資於業務運作與元宇宙業務相關,並可能在亞太區(新西蘭除外)上市、設立總部、註冊成立、營運業務及/或其大部分收入來自亞太區(新西蘭除外)的公司,因此須承受地域集因此須承受地域集中風險。子基金的價值可能更易受到影響該地區的不利經濟、政治、政策、外匯、流動性、稅務、法律或監管事件所影響。

8. 中國相關風險
• 中國是一個新興市場。子基金投資的中國公司可能涉及投資於較成熟市場通常不相關的較高風險和特殊考慮因素,例如流動性風險、貨幣風險/管制、政治和經濟不確定性、法律和稅務風險、結算風險、託管風險,以及高度波動的可能性。
• 中國的 A 股市場高度波動,亦可能出現潛在的交收困難。與較成熟的市場相比,A股價格波動的程度可能大。如此波動程度可能導致 A股暫停交易或中國當局實行其他措施以致影響基金單位的買賣/交易,導致基金單位的增設及贖回中斷,以及對子基金的價值造成不利影響。若參與交易商認為可能無法取得 A 股,亦不太可能會增設或贖回基金單位。
• 中國市場的證券交易所一般有權暫停或限制在相關交易所買賣的任何證券的交易。政府或監管機構亦可實施可能影響金融市場的措施。凡此種種均可能對子基金造成不利的影響。

9. 互聯互通機制風險
• 互聯互通機制的相關規例及規則可能會變更,而有關變更可能具有追溯力。互聯互通機制設有額度限制。若透過互聯互通機制進行的交易暫停,子基金透過該計劃投資於A股或中國市場的能力將受到不利的影響,從而可能對子基金實現其投資目標的能力受到負面影響。

10. QFI制度風險
• 子基金進行投資或全面實施或追求其投資目標及策略的能力,須受中國適用的法律、規則和法規(包括投資限制以及本金和利潤匯回)所約束,這些法律、規則和法規可能會變更,而有關變更可能具有追溯力。
• 若獲審批的QFI資格不再有效,子基金可能被禁止買賣相關證券和匯回子基金的資金,或若任何主要經營者或各方破產/違責及/或被取消履行義務的資格,子基金可能會蒙受重大損失。

11. 北交所、創業板及/或科創板風險
• 股價波動及流動性風險較高:在北交所、創業板及/或科創板上市的公司一般屬新興性質,營運規模亦較小。尤其是在北交所、創業板及/或科創板上市的公司,其價格波動限制更寬,而且由於投資者的進場門檻較高,其流動性一般較其他板塊市場為低。因此,與在深交所主板及上交所主板(統稱「主板」)上市的公司相比,在這些板塊市場上市的公司須承受的股價波動及流動性風險較高,而且具有較高的風險及週轉率。
• 估值偏高風險:在北交所、創業板及/或科創板上市的股票可能估值偏高,而有關估值異常高企的情況可能無法持續。由於在市場流通的股份較少,股價可能更容易受到操控。
• 法規差異:有關北交所、創業板及科創板上市公司在盈利能力及股本方面的規則及規例,並不如主板的法規般嚴格。與在主板市場買賣的證券相比,在北交所、創業板及/或科創板買賣的證券可能更易受市場波動所影響。
• 除牌風險:在北交所、創業板及/或科創板上市的公司被除牌的情況可能較常見並較迅速。尤其是,北交所、創業板及/或科創板的除牌標準比其他板塊市場更為嚴格。若子基金所投資的公司被除牌,可能會對子基金產生不利影響。
• 北交所上市股票轉板上市風險:子基金投資的北交所上市公司在適用法律及規例允許下,可申請轉板至創業板及/或科創板上市,惟須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上交所或深交所(視乎情況而定)的上市要求。轉板上市申請須經上交所或深交所(視乎情況而定)檢視及審批。轉板上市申請無論成功與否,均可能導致有關股票的價格波動,從而影響子基金的資產淨值。
• 集中投資風險:北交所及科創板均為新成立的市場,在初始階段可能只涵蓋有限數量的上市公司。投資於北交所及/或科創板可能集中投資於少數股份,使子基金須承受較高的集中投資風險。
• 投資於北交所、創業板及/或科創板可能會導致子基金及其投資者蒙受重大損失。

12. 新興市場風險
• 子基金投資於新興市場可能涉及較高風險和一般不同於投資較成熟市場的特殊考量,例如流動性風險、貨幣風險/控制、政治及經濟不確定性、法律及稅務風險、結算風險、託管風險、貨幣貶值、通脹以及市場出現大幅波動的可能性。
• 高市場波幅及市場可能出現結算困難,也可能導致在該等市場買賣的證券價格顯著波動,從而可能對子基金的價值產生不利影響。

13. 與美國預託證券相關的風險
• 相比於直接投資相關股票,投資美國預託證券等預託證券可能帶來額外風險,包括託管銀行並無把自有資產與相關股票分隔的風險及流動性風險。這可能對子基金的表現及/或流動性造成不利影響。此外,預託證券持有人一般並不享有與直接持有相關股票的股東相同的權利。預託證券的表現亦可能受到相關費用的影響。

14. 貨幣風險
• 子基金的相關投資可以子基金基礎貨幣以外的貨幣計值。子基金的資產淨值及其表現可能受到這些貨幣與基礎貨幣之間匯率的波動及匯率管制變動的不利影響。

15. 人民幣貨幣及兌換風險
• 人民幣並非可自由兌換的貨幣,須遵守中國政府實施的外匯管制政策及匯回限制。此類政府政策和限制可能會變更。非人民幣投資者須承受外匯風險。人民幣一旦貶值,可能對投資者在子基金的投資價值造成不利影響。儘管離岸人民幣(CNH)與在岸人民幣(CNY)是同一種貨幣,但卻以不同的匯率進行交易。CNH和CNY之間的匯率走勢如有任何區別,可能會對投資者造成不利影響。

16. 證券借貸交易風險
• 證券借貸交易可能涉及借貸人或許未能適時償還所借的證券的風險,而抵押品的價值可能跌至低於借出證券的價值。

17. 從資本或實際從資本作出分派的風險
• 從資本或實際從資本支付股息,相當於退還或提取投資者部分原有之投資或任何歸屬於該原有投資的資本收益。上述任何分派額可能導致子基金的每基金單位資產淨值即時減少。

18. 交易風險
• 基金單位在聯交所的成交價受諸如基金單位的供求等市場因素帶動。因此,基金單位可能以資產淨值的大幅溢價或折價買賣。
• 由於投資者在聯交所購入或出售基金單位時將支付若干收費,這表示投資者在聯交所購買或出售基金單位時可能分別須支付多於或收到少於每基金單位資產淨值的款項。

19. 交易差異的風險
• 由於子基金所投資的市場開放時間可能正值基金單位沒有報價之時,子基金投資組合內有關證券的價值在投資者不能買賣子基金的基金單位之日可能有變動。
• 子基金所投資的市場與聯交所交易時段不同或會增加基金單位價格相對於子基金資產淨值的溢價或折價程度。
• 在若干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證券對買賣價上落的交易波幅設有限制,但在聯交所上市的基金單位則無此限制。此項差異亦可能增加基金單位價格相對於子基金資產淨值的溢價或折價程度。

20. 對管理人依賴的風險
• 管理人為子基金制定投資策略,而子基金的表現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其高級人員及僱員的服務及技能,以及(如適用)子基金使用管理人的QFI資格作出投資的能力。若失去管理人或其任何關鍵人員的服務,以及管理人的業務經營出現重大的中斷,或在極端的情況下,管理人無力償債,受託人未必能馬上(或完全無法)找到具備必要技能、資歷及QFI資格的繼任管理人。

21. 對莊家依賴的風險
• 雖然管理人將盡其最大努力訂立安排,以令至少有一名莊家為基金單位維持市場,而且至少有一名莊家在終止做莊之前發出不少於三個月的通知,但若基金單位沒有或只有一名莊家,基金單位在市場的流動性可能受到不利影響。概不保證任何做莊活動均有效。

22. 終止的風險
• 子基金在若干情況下或會提前終止,例如子基金的規模跌至少於500萬美元。基金單位持有人於子基金終止時收到的分派,可能少於基金單位持有人最初投資的資本並造成損失。

產品視頻

基金目標及投資策略

投資目標 子基金的投資目標是透過主要投資於從事有助推動元宇宙(定義見下文)發展及運作的活動或提供相關產品、服務或技術(「元宇宙業務」)的亞太區(新西蘭除外)公司,以實現長期資本增長,惟概不能保證子基金一定會達到其投資目標。
投資策略 主動型管理。為實現子基金的投資目標,子基金將主要(即其資產淨值的至少70%)投資於以下公司的股本證券(包括美國預託證券):(i) 在亞太區(新西蘭除外)上市、設立總部、註冊成立、營運業務及/或其大部分收入來自亞太區(新西蘭除外)的公司;及 (ii) 管理人不時認為就當前業務及/或未來項目計劃而言屬於涉及元宇宙業務的公司。
產品基礎貨幣 港元
交易貨幣 港元
增設/贖回 現金(只限港元)或結合現金(只限港元)與實物
分派政策

就所有基金單位每年(一般為每年十二月)(如有)以港元分派,由管理人酌情決定。若子基金的營運成本高於其現金及所持有投資產品產生的收益,則可能不支付分派。分派可由管理人酌情決定從資本或實際從資本以及收入支付。

基金經理 三星資產運用(香港)有限公司
受托人及登記處 滙豐機構信託服務(亞洲)有限公司
iNAV 計算代理人 ICE Data

基金資料

基金成立日期 2022年7月6日
聯交所上市日期 2022年7月7日
財政年度 3月31日
資產類別 股票
股本投資 以股票為基礎
註冊地 香港
總資產淨值 (港元) 42,871,193 截至 2024-04-17
已發行基金單位 3,076,800 截至 2024-04-17
管理費 資產淨值每年0.85%
全年經常性開支比率^ 估計為0.85% (已包括管理費)
基礎貨幣 港元

*請注意,此等費用在向單位持有人發出一個月通知後可增至允許的最高水平。有關須支付的費用及收費、該等費用的允許最高收費以及可能由子基金承擔的其他持續性費用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發行章程「費用及支出」一節。 

^由於這是新成立的子基金,故該比率僅為最佳的估計數字,代表估計的經常性開支比率總額,並以估計平均資產淨值(「資產淨值」)的某個百分率表示。此數字可能有別於子基金實際營運時的數字,並可能每年變更。估計經常性開支比率並不代表估計跟蹤誤差。在推出子基金後首 12 個月內,經常性開支比率數字的上限為子基金平均資產淨值的最高 0.85%,而任何超過子基金平均資產淨值0.85%的經常性開支將由管理人承擔,不會從子基金中扣除。

即日預計資產淨值

  • 三星資產運用(香港)有限公司網站的即日預計每基金單位資產淨值(「數據」)由 ICE Data Indices 提供,並在香港交易時間內每隔15秒更新一次。該數字僅供說明及參考之用。

市場資料

日期 最後作價 變動 變動率(%)
官方的每基金單位資產淨值(港元) 2024-04-17 13.9337 0.0647 0.47%
每基金單位港元收市價 2024-04-17 13.9100 0.0800 0.58%

交易資料

  港元
交易所 香港證券交易所 – 主板
上市/買賣日期 2022年7月7日
主要交易所時區 GMT(格林威治標準時間)+8
交易所編碼 3172 HK
彭博編碼 3172 HK
ISIN HK0000860996
每手買賣單位 50 個基金單位
交易貨幣 港元

配置

槓桿作用
積極管理
掉期基礎
衍生工具基礎
證券借貸

參與交易商

參與交易商
ABN AMRO Clearing Hong Kong Limited
未來資產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韓國投資證券亞洲有限公司
華盛資本証券有限公司
陸國際(香港)有限公司
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有限公司

產品文件

日期 標題
2023-11-30 中期報告2023
2023-07-27 年報
2023-03-22 發行章程
2023-04-21 產品資料概要
2024-02-29 2024年2月基金簡介

公告

日期 標題
2023-11-30 公告 - 中期報告2023
2023-09-18 公告
2023-07-27 公告-年報
更多 96.more
基金月報
日期 標題
2023-11-30 中期報告2023
2023-07-27 年報
2023-03-22 發行章程
2023-04-21 產品資料概要
2024-02-29 2024年2月基金簡介
基金文件
日期 標題
公告
日期 標題
2023-11-30 公告 - 中期報告2023
2023-09-18 公告
2023-07-27 公告-年報
2023-03-22 公告
2022-07-06 公告 - 子基金指示性資產淨值

基金表現

累計表現
  1月 3月 6月 1年 年初至今 成立至今
三星亞太元宇宙概念(新西蘭除外)ETF - - - - - -
年度表現
  2022 2023 2024 2025 2026 2027 2028
三星亞太元宇宙概念(新西蘭除外)ETF - - - - - - -
- - - - - - -
最後更新: -

• 過往表現並非將來業績的指標
• 表現以曆年末的資產淨值作為比較基礎,股息不會滾存再作投資
• 這些數據顯示子基金於上述曆年的價值升跌。
• 如選擇的時段沒有足夠的數據,則未能提供過去的表現
• 投資者在聯交所購入或出售基金單位時支付的若干收費(例如交易費用及經紀費)及溢價或折價買賣因素沒有計算在內,這可能導致此回報表現不盡反映投資者的實況。
• 投資涉及風險,閣下未必能取回投資本金(不限於此風險),有關詳情請參閱ETF發行章程
• 基金上市日期: 2022年7月7日

基金持股 截至 2024-04-17

成份股名稱 股票代碼 比重
TAIWAN SEMICON / 台積電23309.18%
SONY GROUP CORP / 索尼67585.74%
WIWYNN CORP / 緯穎科技66695.62%
SAMSUNG ELEC CO / 三星電子0059305.34%
SK HYNIX INC / SK海力士0006604.79%
TENCENT HLDG / 騰訊控股07004.66%
ALIBABA GRP HOL / 阿里巴巴99883.46%
SEA LTD ADR / 冬海集團SE3.42%
MEDIATEK INC / 聯發科24543.41%
GENIUS ELEC OPT / 玉晶光電34063.32%
NETEAS INC / 網易99993.28%
NINTENDO / 任天堂79742.97%
TDK CORP / TDK公司67622.46%
XIAOMI CORP / 小米集團18102.36%
TOKYO ELECTRON / 東京電子80351.97%
BYD ELEC / 比亞迪電子02851.84%
JD.COM INC - C / 京東集團96181.76%
LUXSHARE P SZHK / 立訊精密0024751.72%
PANASONIC HOLD / 樂聲67521.65%
BAIDU INC-CLAS / 百度98881.65%
KINGSOFT / 金山軟件38881.64%
KUAISHOU TECHN / 快手10241.54%
CAPCOM / 嘉富康96971.53%
GOERTEK IN SZHK / 歌爾股份0022411.51%
LG INNOTEK CO / 文曄科技0110701.23%
KONICA MINOLTA / 柯尼卡美能達49021.22%
KONAMI HOLDINGS / 科樂美97661.22%
WILL SEMICON CC / 威爾半導體6035011.20%
HUA HONG SEMICO / 華虹半導體13471.14%
SUNNY OPTICAL / 舜宇光學23821.13%
SEIKO EPSON / 精工愛普生67241.10%
NIKON / 尼康77311.09%
NAMCO BANDAI / 萬代南夢宮78321.09%
BOE TECHNO SZHK / 京東方0007250.95%
AUO CORP / 友達光電24090.92%
MURATA MFG / 村田製作所69810.92%
IQIYI INC ADR / 愛奇藝IQ0.91%
07280.90%
NEXON CO LTD / 樂線36590.87%
BILIBILI INC-C / 嗶哩嗶哩96260.83%
WACOM / WACOM67270.76%
NAVER CORP / NAVER 公司0354200.70%
07630.67%
YONYOU NETWO CC / 用友網絡6005880.63%
KAKAO CORP / KAKAO 公司0357200.62%
PDD0.55%
THUNDER SO SZHK / 中科創達3004960.42%
GDS HOLDINGS L / 萬國數據96980.42%
WEIMOB INC / 微盟集團20130.27%
JAPAN DISPLAY / 日本顯示器公司67400.19%
顯示所有

派息紀錄

除淨日 記錄日期 付息日 每股股息
       
  • 資料將會在第一期派息後顯示。

“可供分派淨收入”是指(i)淨投資收益(即紅利收入和利息收入扣除費用及開支)歸屬於有關單位類別,也可能包括已實現淨收益(如有)根據未經審核管理賬目。然而,“可供分派淨收益”不能包含未實現收益淨額。 (ii )未聲明及未派發的“可供分派淨收入”,可以結轉為同一財政年度內的下一個週期可供分派淨收入。在財政年度結束時已經累積並宣佈在之後的財政年度的“可供分派淨收入”,可被視為該財政年度的“可供分派淨收入。然而,在財政年度結束時已經累積但沒有宣布的“可供分派淨收入”,而在該財政年度結束後立即在下次派息日支付的股息應作為下一個財政年度的“資本”部分。(iii)如基金可以從總收入支付股息,而從資本部分支付所有的基金費用及開支,所有從資本部分支付的費用及開支必須從總投資收益扣除來計算出“可供分派淨收入”。

過去十二個月最近期股息的組成(即從(i)可供分派淨收入及(ii)資本派付的相對款額)可向基金經理索取及於www.samsungetfhk.com 查閱。基金經理可修改上述有關從資本支付費用及╱或股息的派息政策,但須經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事先批准,並向投資者發出不少於一個月的事先通知。

警告: 
注意: 正數可分配收益率並不表示正回報或保證分派的意思。投資者不應僅基於過往分派資料而作出投資決定。投資者應參考本產品的招股說明書和其他發行文件(如產品資料槪要)以了解更多詳細信息,包括產品特性及風險因素。

關於資本支付或實際以資本支付分派的重要資料

  • 管理人可酌情決定以資本或總收入向單位持有人作出現金分派(而同時將產品的全部或部分費用及支出記入產品的資本/以產品的資本支付),以致增加可供分派的收入以支付分派,而實際上是以資本支付分派。
  • 以資本支付或實際以資本支付分派,等於投資者獲得部分原投資額回報或撤回其部分原投資額或可歸屬於該原投資額的資本收益。任何涉及以產品的資本支付或實際以產品的資本支付任何分派的做法,可能導致每單位資產淨值即時減少。

※ 若英文譯本與中文譯本之間有任何差異 ,則 以 英文譯本 為準。

數據提供者的免責聲明

實時數據


ICE Data Indices, LLC (「ICE Data」)及其聯繫公司所提供的一切資訊(「ICE Data資訊」)由ICE Data及其聯繫公司擁有或已許可ICE Data及其聯繫公司使用,任何用戶獲准使用上述ICE Data資訊,惟僅可作其個人用途。在任何情況下,用戶不應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發佈、轉發、再分發或以其他方式複製任何ICE Data資訊,亦不應在或就任何業務或商業企業(包括但不限於任何證券、投資、會計、銀行、法律或媒體業務或企業)使用任何ICE Data資訊。 在根據ICE Data資訊執行證券買賣之前,建議閣下諮詢閣下的經紀或其他財務代表以核實價格資料。 ICE DATA資訊乃「按現狀」提供予用戶。ICE DATA及其聯繫公司及任何第三方數據提供者並未就ICE DATA資訊作出任何種類的明示或默示保證,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有關適銷性或適合作某特定用途的保證。對於ICE DATA資訊的任何中斷、不確、錯誤或遺漏,不論其起因如何,或對由此引起的任何損害賠償(不論是直接或間接的、後果性的、懲罰性或懲戒性的),ICE DATA及其聯繫公司及任何第三方數據提供者將無須向任何用戶或任何人負責。


非實時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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