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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特性

⁃ 香港首只亚太元宇宙主动型管理ETF*

- 简单的工具助投资者在亚太(新西兰除外)投资元宇宙相关行业。拟投资的元宇宙业务公司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扩增实境/虚拟实境、人工智能、 社交媒体、网络游戏、 数码交易、装置和平台。

- 经验丰富的投资管理团队助投资者主动挑选区块链技术公司。投资管理团队将拣选当前业务及/或未来项目计划而言属于涉及元宇宙业务的公司。

*资料来源:彭博社,2022 年 6 月 16 日

重要资料

重要资料

子基金的投资目标是透过主要投资于从事有助推动元宇宙(定义见下文)发展及运作的活动或提供相关产品、服务或技术(「元宇宙业务」)的亚太区(新西兰除外)公司,以实现长期资本增长,惟概不能保证子基金一定会达到其投资目标。

三星亚太元宇宙概念(新西兰除外)ETF(「子基金」)是三星ETF信托的子基金,而三星ETF信托是根据香港法律成立的伞子单位信托基金。子基金的单位(「基金单位」)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基金单位如上市股票一般在联交所买卖。本基金是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守则」)第8.10 章规定的主动式管理交易所买卖基金(「ETF」)。

1. 投资风险
• 子基金投资组合的价值可能因下列任何主要风险因素而下跌,因此阁下在子基金的投资可能蒙受损失。概不能保证一定可付还本金。

2. 主动投资管理风险
• 子基金采取主动管理投资策略。子基金并不拟跟踪任何指数或基准,管理人亦不会进行模拟或代表性抽样。管理人作出的投资选择及/或执行的程序可能导致子基金表现逊于其他具有类似目标的跟踪指数基金,因此,子基金可能无法实现其目标。

3. 股票市场风险
• 子基金的股本证券投资须承受一般市场风险,其价值可能受若干因素影响而波动,例如投资情绪、政治及经济情况的变化及与发行人有关的特定因素。
• 子基金可投资于小型及/或中型资本公司。与较大型资本公司相比,小型资本及中型资本公司的股票一般流动性较低,其股价亦较容易受不利的经济发展影响。
• 为子基金股本证券进行交易的某些证券交易所可能有权暂停或限制任何证券在相关交易所买卖。政府或监管机构亦可实施可能影响金融市场的政策。
• 子基金将投资的某些国家可能会限制外国投资或汇回收益、资本或出售证券所得收益,或可能会干预外汇汇率。子基金投资于这些国家可能会招致较高的成本。这些限制可能会局限子基金在这些国家的投资能力,并导致子基金延迟投资或汇回资本。

4. 崭新概念风险
• 元宇宙是一个崭新的概念。元宇宙的某些范畴是建基于一些未经测试的技术。在这些技术获得更广泛的应用之前,元宇宙概念对涉及元宇宙业务(如下文所详述)的公司所带来的风险可能不会展现。一些用户可能会透过不诚实或非法使用涉及元宇宙业务的公司所提供的技术或服务,从事诈骗活动或交易,因而令元宇宙内其他用户可能承受涉及骗局或欺诈行为的风险。未来监管制度的发展可能会影响元宇宙的生存能力,以至涉及元宇宙业务的公司的业务前景。涉及元宇宙业务的公司的价值未必能直接反映其与元宇宙的联系,并可能会受到其他业务运作所影响。元宇宙的发展规模亦可能不足以为涉及元宇宙业务的众多或所有公司提供可识别的经济利益。

5. 与涉及元宇宙业务的公司相关的风险
• 营运历史有限的风险:不少涉及元宇宙业务的公司的营运历史相对较短。这些公司的证券价格向来较其他证券更为波动,尤其是短期价格。涉及元宇宙业务的公司一般亦须面对激烈竞争,可能对其利润率产生不利影响。
• 技术改变的风险:由于技术发展迅速、新产品或服务不断推陈出新、增长率变化无法预期,以及对专才服务的竞争,令涉及元宇宙业务公司的盈利能力尤其易受产品或服务过时所影响。
• 政府干预风险:涉及元宇宙业务的公司容易受到重大政府干预所影响。倘若投资于这些公司及/或取用其产品受到限制,这些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营运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 监管风险及知识产权风险:元宇宙业务将会受到越来越多的监管审查,包括与私隐、数据保护、内容监管、知识产权及竞争等范畴相关的法律及规例。这些法律及规例可能会作出变更,其诠释亦存有不确定性,并可能引致索偿、商业惯例变更、罚款、营运成本增加或用户增长或用户参与度下降,甚或对元宇宙业务造成损害。
• 庞大资本投资风险:涉及元宇宙业务的公司一般都需要在产品或服务研发方面投入庞大资金,可能对其资金成本和财务状况构成竞争压力,从而影响其利润率,甚至可能在可预见的未来引致重大营运损失。概不能保证这些公司开发的产品或服务必定取得成功或被市场广泛接受或被接受。
• 网络攻击风险:涉及元宇宙业务的公司容易发生网络安全问题或漏洞。若干涉及元宇宙业务的公司有较大机会成为骇客攻击、窃取专有或消费者资料或造成服务中断的特定目标。这些风险一旦实现,可能会导致业务或用户数据或资料上的重大损失,并对公司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受到其他相关行业影响的风险:子基金的表现可能受到与不同行业及主题有关的风险所影响,包括人工智能、半导体、互联网、软件、通讯服务、互动媒体与服务,以及娱乐。这些行业或主题的公司的业务运作波动,将会对子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不利影响。

6. 行业集中风险
• 子基金的投资集中于涉及元宇宙业务的公司,与其他经济行业相比,此类公司的价格表现可能会出现相对较大的波动。相对于拥有较多元化投资组合的基金,子基金的价值可能更为波动,并可能更易受到影响有关行业的不利经济、政治、政策、外汇、流动性、税务、法律或监管事件所影响。

7. 地域集中风险
• 由于子基金主要投资于业务运作与元宇宙业务相关,并可能在亚太区(新西兰除外)上市、设立总部、注册成立、营运业务及/或其大部分收入来自亚太区(新西兰除外)的公司,因此须承受地域集中风险。子基金的价值可能更易受到影响该地区的不利经济、政治、政策、外汇、流动性、税务、法律或监管事件所影响。

8. 中国相关风险
• 中国是一个新兴市场。子基金投资的中国公司可能涉及投资于较成熟市场通常不相关的较高风险和特殊考虑因素,例如流动性风险、货币风险/管制、政治和经济不确定性、法律和税务风险、结算风险、托管风险,以及高度波动的可能性。
• 中国的 A 股市场高度波动,亦可能出现潜在的交收困难。与较成熟的市场相比,A股价格波动的程度可能大。如此波动程度可能导致 A股暂停交易或中国当局实行其他措施以致影响基金单位的买卖/交易,导致基金单位的增设及赎回中断,以及对子基金的价值造成不利影响。若参与交易商认为可能无法取得 A 股,亦不太可能会增设或赎回基金单位。
• 中国市场的证券交易所一般有权暂停或限制在相关交易所买卖的任何证券的交易。政府或监管机构亦可实施可能影响金融市场的措施。凡此种种均可能对子基金造成不利的影响。

9. 互联互通机制风险
• 互联互通机制的相关规例及规则可能会变更,而有关变更可能具有追溯力。互联互通机制设有额度限制。若透过互联互通机制进行的交易暂停,子基金透过该计划投资于A股或中国市场的能力将受到不利的影响,从而可能对子基金实现其投资目标的能力受到负面影响。

10. QFI制度风险
• 子基金进行投资或全面实施或追求其投资目标及策略的能力,须受中国适用的法律、规则和法规(包括投资限制以及本金和利润汇回)所约束,这些法律、规则和法规可能会变更,而有关变更可能具有追溯力。
• 若获审批的QFI资格不再有效,子基金可能被禁止买卖相关证券和汇回子基金的资金,或若任何主要经营者或各方破产/违责及/或被取消履行义务的资格,子基金可能会蒙受重大损失。

11. 北交所、创业板及/或科创板风险
• 股价波动及流动性风险较高:在北交所、创业板及/或科创板上市的公司一般属新兴性质,营运规模亦较小。尤其是在北交所、创业板及/或科创板上市的公司,其价格波动限制更宽,而且由于投资者的进场门槛较高,其流动性一般较其他板块市场为低。因此,与在深交所主板及上交所主板(统称「主板」)上市的公司相比,在这些板块市场上市的公司须承受的股价波动及流动性风险较高,而且具有较高的风险及周转率。
• 估值偏高风险:在北交所、创业板及/或科创板上市的股票可能估值偏高,而有关估值异常高企的情况可能无法持续。由于在市场流通的股份较少,股价可能更容易受到操控。
• 法规差异:有关北交所、创业板及科创板上市公司在盈利能力及股本方面的规则及规例,并不如主板的法规般严格。与在主板市场买卖的证券相比,在北交所、创业板及/或科创板买卖的证券可能更易受市场波动所影响。
• 除牌风险:在北交所、创业板及/或科创板上市的公司被除牌的情况可能较常见并较迅速。尤其是,北交所、创业板及/或科创板的除牌标准比其他板块市场更为严格。若子基金所投资的公司被除牌,可能会对子基金产生不利影响。
• 北交所上市股票转板上市风险:子基金投资的北交所上市公司在适用法律及规例允许下,可申请转板至创业板及/或科创板上市,惟须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交所或深交所(视乎情况而定)的上市要求。转板上市申请须经上交所或深交所(视乎情况而定)检视及审批。转板上市申请无论成功与否,均可能导致有关股票的价格波动,从而影响子基金的资产净值。
• 集中投资风险:北交所及科创板均为新成立的市场,在初始阶段可能只涵盖有限数量的上市公司。投资于北交所及/或科创板可能集中投资于少数股份,使子基金须承受较高的集中投资风险。
• 投资于北交所、创业板及/或科创板可能会导致子基金及其投资者蒙受重大损失。

12. 新兴市场风险
• 子基金投资于新兴市场可能涉及较高风险和一般不同于投资较成熟市场的特殊考量,例如流动性风险、货币风险/控制、政治及经济不确定性、法律及税务风险、结算风险、托管风险、货币贬值、通胀以及市场出现大幅波动的可能性。
• 高市场波幅及市场可能出现结算困难,也可能导致在该等市场买卖的证券价格显著波动,从而可能对子基金的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13. 与美国预托证券相关的风险
• 相比于直接投资相关股票,投资美国预托证券等预托证券可能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托管银行并无把自有资产与相关股票分隔的风险及流动性风险。这可能对子基金的表现及/或流动性造成不利影响。此外,预托证券持有人一般并不享有与直接持有相关股票的股东相同的权利。预托证券的表现亦可能受到相关费用的影响。

14. 货币风险
• 子基金的相关投资可以子基金基础货币以外的货币计值。子基金的资产净值及其表现可能受到这些货币与基础货币之间汇率的波动及汇率管制变动的不利影响。

15. 人民币货币及兑换风险
• 人民币并非可自由兑换的货币,须遵守中国政府实施的外汇管制政策及汇回限制。此类政府政策和限制可能会变更。非人民币投资者须承受外汇风险。人民币一旦贬值,可能对投资者在子基金的投资价值造成不利影响。尽管离岸人民币(CNH)与在岸人民币(CNY)是同一种货币,但却以不同的汇率进行交易。 CNH和CNY之间的汇率走势如有任何区别,可能会对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

16. 证券借贷交易风险
• 证券借贷交易可能涉及借贷人或许未能适时偿还所借的证券的风险,而抵押品的价值可能跌至低于借出证券的价值。

17. 从资本或实际从资本作出分派的风险
• 从资本或实际从资本支付股息,相当于退还或提取投资者部分原有之投资或任何归属于该原有投资的资本收益。上述任何分派额可能导致子基金的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即时减少。

18. 交易风险
• 基金单位在联交所的成交价受诸如基金单位的供求等市场因素带动。因此,基金单位可能以资产净值的大幅溢价或折价买卖。
• 由于投资者在联交所购入或出售基金单位时将支付若干收费,这表示投资者在联交所购买或出售基金单位时可能分别须支付多于或收到少于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的款项。

19. 交易差异的风险
• 由于子基金所投资的市场开放时间可能正值基金单位没有报价之时,子基金投资组合内有关证券的价值在投资者不能买卖子基金的基金单位之日可能有变动。
• 子基金所投资的市场与联交所交易时段不同或会增加基金单位价格相对于子基金资产净值的溢价或折价程度。
• 在若干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对买卖价上落的交易波幅设有限制,但在联交所上市的基金单位则无此限制。此项差异亦可能增加基金单位价格相对于子基金资产净值的溢价或折价程度。

20. 对管理人依赖的风险
• 管理人为子基金制定投资策略,而子基金的表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高级人员及雇员的服务及技能,以及(如适用)子基金使用管理人的QFI资格作出投资的能力。若失去管理人或其任何关键人员的服务,以及管理人的业务经营出现重大的中断,或在极端的情况下,管理人无力偿债,受托人未必能马上(或完全无法)找到具备必要技能、资历及QFI资格的继任管理人。

21. 对庄家依赖的风险
• 虽然管理人将尽其最大努力订立安排,以令至少有一名庄家为基金单位维持市场,而且至少有一名庄家在终止做庄之前发出不少于三个月的通知,但若基金单位没有或只有一名庄家,基金单位在市场的流动性可能受到不利影响。概不保证任何做庄活动均有效。

22. 终止的风险
子基金在若干情况下或会提前终止,例如子基金的规模跌至少于500万美元。基金单位持有人于子基金终止时收到的分派,可能少于基金单位持有人最初投资的资本并造成损失。

产品视频

基金目标及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子基金的投资目标是透过主要投资于从事有助推动元宇宙(定义见下文)发展及运作的活动或提供相关产品、服务或技术(「元宇宙业务」)的亚太区(新西兰除外)公司,以实现长期资本增长,惟概不能保证子基金一定会达到其投资目标。
投资策略 主动型管理。为实现子基金的投资目标,子基金将主要(即其资产净值的至少70%)投资于以下公司的股本证券(包括美国预托证券):(i) 在亚太区(新西兰除外)上市、设立总部、注册成立、营运业务及/或其大部分收入来自亚太区(新西兰除外)的公司;及 (ii) 管理人不时认为就当前业务及/或未来项目计划而言属于涉及元宇宙业务的公司。
产品基础货币 港元
交易货币 港元
增设/赎回 现金(只限港元)或结合现金(只限港元)与实物
分派政策

就所有基金单位每年(一般为每年十二月)(如有)以港元分派,由管理人酌情决定。若子基金的营运成本高于其现金及所持有投资产品产生的收益,则可能不支付分派。分派可由管理人酌情决定从资本或实际从资本以及收入支付。

基金经理 三星资产运用(香港)有限公司
受托人及登记处 汇丰机构信托服务(亚洲)有限公司
iNAV 计算代理人 ICE Data

基金資料

基金成立日期 2022年7月6日
联交所上市日期 2022年7月7日
财政年度 3月31日
资产类别 股票
股本投资 以股票为基础
注册地 香港
总资产净值 (港元) 43,095,727 截至 2024-04-18
已发行基金单位 3,076,800 截至 2024-04-18
管理费 资产净值每年0.85%
全年经常性开支比率^ 估计为0.85% (已包括管理费)
基础货币 港元

*请注意,此等费用在向单位持有人发出一个月通知后可增至允许的最高水平。有关须支付的费用及收费、该等费用的允许最高收费以及可能由子基金承担的其他持续性费用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发行章程“费用及支出”一节。

^由於这是新成立的子基金,故该比率仅为最佳的估计数字,代表估计的经常性开支比率总额,并以估计平均资产净值(「资产净值」)的某个百分率表示。此数字可能有别於子基金实际营运时的数字,并可能每年变更。估计经常性开支比率并不代表估计跟踪误差。在推出子基金後首 12 个月内,经常性开支比率数字的上限为子基金平均资产净值的最高 0.85%何超过子基金平均资产净值0.85%的经常性开支将由管理人承担,不会从子基金中扣除。

即日预计资产净值

  • 三星资产运用(香港)有限公司网站的即日预计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数据”)由 ICE Data Indices 提供,并在香港交易时间内每隔15秒更新一次。该数字仅供说明及参考之用。

市場資料

日期 最后作价 变动 变动率(%)
官方的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港元) 2024-04-18 14.0067 0.0730 0.52%
每基金单位港元收市价 2024-04-18 14.0100 0.1000 0.72%

交易資料

  港元
交易所 香港证券交易所 – 主板
上市/買賣日期 2022年7月7日
主要交易所時區 GMT(格林威治标准时间)+8
交易所編碼 3172 HK
彭博編碼 3172 HK
ISIN HK0000860996
每手買賣單位 50 个基金单位
交易貨幣 港元

配置

槓桿作用
積極管理
掉期基礎
衍生工具基礎
證券借貸

参与交易商

参与交易商
ABN AMRO Clearing Hong Kong Limited
未来资产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韩国投资证券亚洲有限公司
华盛资本证券有限公司
陆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

產品文件

日期 標題
2023-11-30 中期報告2023
2023-07-27 年報
2023-03-22 发行章程
2023-04-21 产品资料概要
2024-02-29 2024年2月基金简介

公告

日期 標題
2023-11-30 公告 - 中期報告2023
2023-09-18 公告
2023-07-27 公告-年報
更多 96.more
基金月报
日期 標題
2023-11-30 中期報告2023
2023-07-27 年報
2023-03-22 发行章程
2023-04-21 产品资料概要
2024-02-29 2024年2月基金简介
基金文件
日期 标题
公告
日期 标题
2023-11-30 公告 - 中期報告2023
2023-09-18 公告
2023-07-27 公告-年報
2023-03-22 公告
2022-07-06 公告 - 子基金指示性资产淨值

基金表现

累计表现
  1月 3月 6月 1年 年初至今 成立至今
三星亚太元宇宙概念(新西兰除外)ETF - - - - - -
年度表现
  2022 2023 2024 2025 2026 2027 2028
三星亚太元宇宙概念(新西兰除外)ETF - - - - - - -
- - - - - - -
最後更新: -

• 过往表现并非将来业绩的指标
• 表现以历年末的资产净值作为比较基础,股息不会滚存再作投资
• 这些数据显示子基金于上述历年的价值升跌。
• 如选择的时段没有足够的数据,则未能提供过去的表现
• 投资者在联交所购入或出售基金单位时支付的若干收费(例如交易费用及经纪费)及溢价或折价买卖因素没有计算在内,这可能导致此回报表现不尽反映投资者的实况。
• 投资涉及风险,阁下未必能取回投资本金(不限于此风险),有关详情请参阅ETF发行章程
• 基金上市日期: 2022年7月7日

基金持股 截至 2024-04-18

成份股名稱 股票代碼 比重
TAIWAN SEMICON / 台积电23309.10%
WIWYNN CORP / 纬颖科技66695.83%
SONY GROUP CORP / 索尼67585.74%
SAMSUNG ELEC CO / 三星电子0059305.37%
SK HYNIX INC / SK海力士0006604.86%
TENCENT HLDG / 腾讯控股07004.69%
ALIBABA GRP HOL / 阿里巴巴99883.44%
SEA LTD ADR / 冬海集团SE3.44%
MEDIATEK INC / 联发科24543.38%
NETEAS INC / 网易99993.31%
GENIUS ELEC OPT / 玉晶光电34063.25%
NINTENDO / 任天堂79742.95%
TDK CORP / TDK公司67622.43%
XIAOMI CORP / 小米集团18102.37%
TOKYO ELECTRON / 东京电子80351.93%
BYD ELEC / 比亚迪电子02851.83%
JD.COM INC - C / 京东集团96181.74%
LUXSHARE P SZHK / 立讯精密0024751.70%
PANASONIC HOLD / 乐声67521.65%
BAIDU INC-CLAS / 百度98881.65%
KINGSOFT / 金山软件38881.60%
KUAISHOU TECHN / 快手10241.54%
CAPCOM / 嘉富康96971.53%
GOERTEK IN SZHK / 歌尔股份0022411.49%
LG INNOTEK CO / 文晔科技0110701.25%
KONAMI HOLDINGS / 科乐美97661.24%
KONICA MINOLTA / 柯尼卡美能达49021.21%
WILL SEMICON CC / 威尔半导体6035011.18%
HUA HONG SEMICO / 华虹半导体13471.15%
SUNNY OPTICAL / 舜宇光学23821.13%
NIKON / 尼康77311.10%
SEIKO EPSON / 精工爱普生67241.09%
NAMCO BANDAI / 万代南梦宫78321.09%
BOE TECHNO SZHK / 京东方0007250.95%
AUO CORP / 友达光电24090.92%
MURATA MFG / 村田制作所69810.91%
IQIYI INC ADR / 爱奇艺IQ0.91%
07280.88%
NEXON CO LTD / 乐线36590.88%
BILIBILI INC-C / 哔哩哔哩96260.81%
WACOM / WACOM67270.78%
NAVER CORP / NAVER 公司0354200.70%
07630.67%
KAKAO CORP / KAKAO 公司0357200.65%
YONYOU NETWO CC / 用友网络6005880.62%
PDD0.55%
THUNDER SO SZHK / 中科创达3004960.42%
GDS HOLDINGS L / 万国数据96980.42%
WEIMOB INC / 微盟集团20130.27%
JAPAN DISPLAY / 日本显示器公司67400.18%
显示所有

派息纪录

除净日 记录日期 付息日 每股股息
       
  • 资料将会在第一期派息後显示。

“可供分派净收入”是指(i)净投资收益(即红利收入和利息收入扣除费用及开支)归属於有关单位类别,也可能包括已实现净收益(如有)根据未经审核管理账目。然而,“可供分派净收益”不能包含未实现收益净额。 (ii )未声明及未派发的“可供分派净收入”,可以结转为同一财政年度内的下一个周期可供分派净收入。在财政年度结束时已经累积并宣布在之後的财政年度的“可供分派净收入”,可被视为该财政年度的“可供分派净收入。然而,在财政年度结束时已经累积但没有宣布的“可供分派净收入”,而在该财政年度结束後立即在下次派息日支付的股息应作为下一个财政年度的“资本”部分。(iii)如基金可以从总收入支付股息,而从资本部分支付所有的基金费用及开支,所有从资本部分支付的费用及开支必须从总投资收益扣除来计算出“可供分派净收入”。

过去十二个月最近期股息的组成(即从(i)可供分派净收入及(ii)资本派付的相对款额)可向基金经理索取及於www.samsungetfhk.com 查阅。基金经理可修改上述有关从资本支付费用及/或股息的派息政策,但须经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事先批准,并向投资者发出不少於一个月的事先通知。

警告: 
注意: 正数可分配收益率并不表示正回报或保证分派的意思。投资者不应仅基於过往分派资料而作出投资决定。投资者应参考本产品的招股说明书和其他发行文件(如产品资料槪要)以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包括产品特性及风险因素。

关於资本支付或实际以资本支付分派的重要资料

管理人可酌情决定以资本或总收入向单位持有人作出现金分派(而同时将产品的全部或部分费用及支出记入产品的资本/以产品的资本支付),以致增加可供分派的收入以支付分派,而实际上是以资本支付分派。
以资本支付或实际以资本支付分派,等於投资者获得部分原投资额回报或撤回其部分原投资额或可归属於该原投资额的资本收益。任何涉及以产品的资本支付或实际以产品的资本支付任何分派的做法,可能导致每单位资产净值即时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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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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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实时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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